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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黑龙江大学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2019-04-17 16:12  

党 发〔2019〕19号



关于调整黑龙江大学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了加强学校的审计工作,2015年11月学校成立了黑龙江大学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经2019年3月28日党委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研究决定对黑龙江大学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行使以下工作职责:

1.听取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下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审议学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审计报告;

3.研究决定审计中发现问题线索的移交问题;

4.审议审计监督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

5.审议决策审计监督其他重大事项。

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席位制,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相关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办、监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办公室主任由审计处处长兼任。


附件:黑龙江大学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12日











附件:


黑龙江大学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永清 付宏刚

副组长:荣盘祥 董玉庭

成 员:李 卓 黄 强 庞淑红 梁方君 张少杰

崔 建

办公室主任:崔 建(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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